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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課程] 109年度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【既有師資回訓】研習課程

 

各位會員日安:

本會為預防及延緩因老化過程所致失能、失智,於106年起配合政府「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」,研發並經中央及地方審查通過「衰弱老人及輕度失智者複合式認知介入」、「輕度認知障礙患者之促進介入照護方案模組」及「複合式平衡訓練」等照護方案,積極培訓師資人才以提供辦理「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」據點使用。

針對本會通過之上述方案模組,為提升及管理方案品質,本會訂有師資人才專業能力管理機制,針對各方案之既有師資人才進行評值,並規劃方案模組設計及內容之團體示教、據點實習等相關回訓課程,以提升各方案既有師資人才之專業能力及服務品質。

各模組「既有師資人才資格認證評值辦法」說明如下:

每三年評值更新一次專業師資、指導員、協助員師資人才提報名單,評值結果將以「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師資人才提報表」函送衛福部審查,通過後將登錄於「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資源管理平台」

1.原模組既有專業師資評值方式:

(1)15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之職能治療師及職能治療教師,始能重新取得專業師資之師資人才資格。

(2)三年內實際於社區據點使用任何衛福部通過公告之「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」模組至少12小時()帶課經驗或講授任何衛福部通過公告之「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」模組之指導員及協助員課程且授課時數達6小時()以上者,始能重新取得專業師資之師資人才資格。

(3)未達以上資格者,須完成該模組實務課程4學分之訓練,且於課堂中完成口頭報告,並於課後一週內完成繳交 12週教案計畫書,始能完訓以重新取得專業師資之師資人才資格

 

2. 原模組既有指導員及協助員評值方式:

(1)10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之職能治療師及職能治療教師,始能重新取得指導員及協助員之師資人才資格。

(2)三年內實際於社區據點帶領該模組總時數至少6小時()帶課經驗者,始能重新取得指導員及協助員之師資人才資格。

(3)未達以上資格者,須完成該模組團體示教課程4學分之訓練,並至社區據點實習2小時且通過「術科測驗」70分,且完成繳交實習學習紀錄(附帶課照片)與心得報告,始能完訓以重新取得指導員及協助員之師資人才資格。

 

符合本會上述「既有師資人才資格認證評值辦法」者,請填妥附件表單,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備審。

若不符合,請於109年民國109527日上午8時整起,至下列網址報名【109年度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方案既有師資回訓研習課程】(詳細請參閱報名簡章)

 

報名網址:

【專業師資班】https://reurl.cc/9E0ERv

【指導員班】  https://reurl.cc/MvWv6K

【協助員班】 https://reurl.cc/9E0EDO

 

課程結束後,本會將彙整原方案既有師資人才評值成果資料函送衛福部審查,通過後本會將發給回訓之完訓學員「回訓研習結業證書」,以重新取得師資人才資格,並將本年度通過評值之既有師資人才名單予以協助登錄於「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資源管理平台」。

 

網站管理員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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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ccess this URL 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site/tcotufiles2018/files/109%E6%A8%A1%E7%B5%84%E8%A8%93%E7%B7%B4_%E5%85%8D%E5%9B%9E%E8%A8%93%E4%BD%90%E8%AD%89%E8%B3%87%E6%96%99%E8%A1%A8%E5%96%AE.docx?attredirects=0&d=1)109模組訓練_免回訓佐證資料表單[ ]2020-05-27 16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