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有 113 個訪客 以及 沒有會員 在線上
一、本會為激勵職能治療師之服務熱忱,實踐專業倫理、倡導學術風氣、提高服務品質,樹立職能楷模,辦理101年度優良職能治療師選拔,給予獎勵與表揚。
二、選拔辦法:請參閱附件「101年度優良職能治療師獎選拔簡章」。
三、受理推薦期間:「優良職能治療師」選拔自本(101)年度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推薦。完成之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傳真至本會,並附上電子檔。
四、檢送101年優良職能治療師簡章、101年優良職能治療師推薦表及其他相關資料各乙份,簡章及表格均可至本會網站下載使用(http://www.oturoc.org.tw)
五、本計畫聯絡人: